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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招标双赢有多难


赛迪网--中国电脑教育报 【转载】 2006年01月13日 08:16 评论

  宋传杰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

  张志檩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管理部副主任

  徐嵩泉AMT企业资源管理研究中心咨询顾问

  张振坤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管理中心主任

  朱高峰曾经是一个军人。在部队的时候,他主管通信网络,带领部下埋头苦干、刻苦钻研,硬是拿了几个科技创新奖。

  转业后,朱高峰到了一个航空快递公司。领导看中老朱在技术方面的科技创新奖,再加上他卓越的人品,便让他担任信息部门主管。

  军队与地方差别很大,尤其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,运营追求利润,投资要求回报。朱高峰尝试着换个角度看世界,慢慢融入公司文化。但同时他仍然保留着原有的习惯,比如无论工作多么辛苦,他都坚持早起锻炼;工作中坚持原则,正直廉洁。虽然同事们觉得老朱有时候太讲原则,可也从心里服他。

  他来公司后,不声不响,对公司现有的信息系统来一次摸底调查。同时他走访各个业务部门,掌握业务部门的信息化需求。结果他发现,现有的系统还是8年前实施的。随着公司业务种类的增多,业务流程的复杂化,现有系统已经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。不仅功能缺失,基础设施也需要更新。

  老朱向领导汇报了这个状况,并且提出尽快建设新的业务系统。他的建议倒是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批准,可之后的招标就不那么顺利了。

  第一次招标,是采购一批硬件,包括办公电脑服务器和网络设备。老朱的要求是“所有设备都应该使用主流通用设备”,让国内国外设备商来个大比拼。哪知招标消息公布后,老朱的电话一下子热了起来。有IT销售代表,要和老朱提前沟通;有老战友,希望他关照一下同学;还有他的直接领导,简直对某一品牌情有独钟。

  老朱没有办法平衡这些需求,便把希望寄托在专家组。他希望专家组能够做一个公正的评选,让公司买到物美价廉的产品。按照程序,专家组先后对投标方的商务和技术进行了评分。可最后,老朱发现,尽管价格毫无优势,领导最爱的那个品牌总分仍居第一。事后,老朱私底下问了一个专家,为什么结果会这样?老专家说:“招投标要看甲方的需求和喜好,你们领导的偏好太明确了,只能这样。”

  第二次招标,是核心业务系统领导只有一个明确的指示,在同等技术水平下选择价格最低的。应用系统的主动权掌握在乙方手中,有的高得不可思议,有的低得太离谱。所以老朱既要把虚高的价格压下来,又要保障系统的成熟和可扩展性。

  这一次实现了老朱低价的梦想。但是,他并没有高兴多久。当系统成功切换后,系统维护、人员培训等各种费用也接踵而来,而且出奇得贵。按照当初的规划,核心业务系统并没有完全定型,今后很有可能因为业务的变化而变化,后期开发、更改都得依靠中标方。虽说外包是一种趋势,但是所有业务系统依赖乙方,老朱心里很不踏实。尤其是每年要支付的软件费用,更是让他在老板面前开不了口。

  两次招标下来,朱高峰有点泄气了。耿直的脾气,让他难以接受招投标的游戏规则。招标本来为了使采购公开、公平和公正,为什么最终结果却是相反?同样,对于许多IT供应商而言,招标越来越成了他们“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”。

  招标,到底该怎么进行,才能让甲乙双方双赢?

  小链接:

  IT设备采购的招标热真正兴起是从我国首部招投标法规的出台开始。1999年8月30日,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,并于20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。从此,招投标制度便在国内得到了快速普及,公共事业建设、行业设备采购、乃至中小企业的大宗采购都开始广泛采取招标的方式来进行。

  双赢,难也不难

  宋传杰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

  现在,IT项目、IT系统还没有达到消费品的境界,所以,你不能像购买同质性很强的简单消费品那样,单纯凭价钱高低决定选择哪一个。

  我既参与过自己公司IT项目招标的组织工作,也被邀请去其他单位做IT项目招标的专家。实际上,从2000年开始实行项目招标以来,招标已经成为一块“烫手的山药”。

  说它烫手,是因为我们当前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的法制环境,远远不是一个《招标投标法》就能够彻底解决的。许多时候,评标的专家们既要对自己的声誉负责、同时又得对“东家”的偏好和意图负责。实在是难为了他们——拿人钱财,就要替人消灾。更何况说,专家也是人,而不是神。

  所以,老朱在第一次招标中的失望也是在所难免。失望,是因为他自己还不太懂“游戏规则”而已。

  但是,第二次招标,老朱比第一次更惨——他既没有搞清楚招标的目的是什么,也没有从纯粹的工程师向商业机构的信息部门主管转型!

  IT项目还不是消费产品

  现在,IT项目、IT系统还没有达到消费品的境界,所以,你不能像购买同质性很强的简单消费品那样,单纯凭价钱高低决定选择哪一个。

  比如说,去超市买洗衣皂,是雕牌还是汰渍?这可能主要取决于消费者的品牌偏好和价格。

  如果两个超市都销售你所需要的雕牌洗衣皂,而你去这两个超市的机会成本都相同,价格就可能成为惟一的取舍因素。因为,你所熟悉的洗衣皂不需要售后服务、不需要技术升级、不需要厂商来培训你如何使用。

  但是,IT系统现在还不是简单消费品,它的成本贯穿于整个生命周期,初始购买成本仅仅是第一笔开支。IT项目更是如此。

  IT系统到底包括哪些成本呢?至少要包括:初始购置费用、培训费用、维护费用、升级费用等,并且后三项,特别是后两项都不是一次性的,而是按月或按年度收取,并且价格不菲。

  业界有一个术语,叫做Total Cost of Ownership,即“总拥有成本”,就是指在一个IT系统或IT项目的生命周期内,拥有者需要支出的费用总和。

  这就有点像“上了贼船”的感觉。对了,认识到这一点,基本上就快要有解决方案了!我们知道,市场经济的行为就是要追求利益最大化。当客户失去议价能力时,供应商再仁慈也要追求利润。所以,要降低TCO,就需要我们把“上了贼船”之后的议价环节,提前到“上贼船”之前来进行。

  “改变规则也就意味着改变了结果”。在买方市场上,“老朱们”要时刻牢记:千万不要失去制定规则的权利和机会,条件要在成交之前开出来并得到满足。

  还有一个“锁定”和“转移成本”的问题。在IT系统或IT项目的招标中要特别小心,尤其是在“老朱”的新系统的起步阶段。简单一点讲,就是你从这条已经载着你离岸很远的“贼船”上跳下来,游回岸边,重新换一条船的成本。

  这就要求当事者们在初期的架构设计、平台选择方面,要慎之又慎,三思而后行,避免上错了船。

  明确招标目的

  根据IT系统的上述特点,我们要明确招标的目的是什么。招标是要在“保证程序合法、保证质量满足要求、保证服务承诺的基础上,以最低的价钱买到我们所需要的东西”。明确了这样一个目的,你就不会犯以下错误:

  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了跨国公司的水货产品,而享受不到任何售后服务;

  从价格最低、服务承诺最好的公司招标采购了一批IT设备。之后不久,这家公司破产了,员工销声匿迹,而你呢?哭天天不灵,叫地地不应;

  今天因为价格最低买了几台L牌设备、明天因为价格最低采购了几台C牌设备、后天因同样原因购买了H牌,你的数据中心成了万国设备博览会。每个品牌的设备都有不同的配置、需要不同的驱动,好了,你的管理复杂度大大上升,本来一个人专人可以完成的技术管理工作,需要两个专人才能完成。人力资源成本大大上升。

  适度规避决策风险

  凡是决策,就要进行取舍,就不会没有风险,只不过是风险大与小之别。“利利相较取其大,利弊相较取其利,弊弊相较取其小”,我们要适度规避风险。

  游说。

  IT对于一般的非IT企业来说,真懂的人不多,真懂的领导就更是凤毛麟角。因此,“老朱们”就要积极寻找合适的场合,向领导游说IT行业特点和规律,逐步地获得高管层的认可。

  尊重领导的偏好。

  事实上,几乎每一个人都有“外来的和尚会念经”的情结,领导更是如此。

  他们的偏好,肯定有一些道理,也可能来自更高层的影响或其他行业的影响。胳膊拗不过大腿,适度尊重领导的偏好。

  避免受“沉淀成本的影响”。

  避免为了过去的错误决策而在错误的道路上一错再错、一意孤行。如果已经认识到过去的决策失误,千万要善于否定自己,不要有很“自我”的技术情结。

  创新要适度。

  创新就会有技术风险,甚至是决策风险。回避直接责任是管理者的第一位的无意识冲动反应。简单一点说,降低成本,省下的钱仍然是单位的,“老朱们”也不能得到一分一厘。并且有人还会问:“以前你是怎么搞的?你看,以前你们的愚蠢导致了我们多大的浪费!”;但是,如果出现困难,即使是可以克服的困难,受到诘难的却是具体做事的人,人们又会说:“看!我们何苦去当试验田呢!”

  如果沿用大家一直都在使用的方案,即使出现了大问题,人们会说,问题在所难免嘛!而如果一个创新的方案出现了小问题,也许就会有人“鸡蛋里挑骨头”。创新,就要做好勇敢地面对现实的准备。

  游戏规则下的双赢

  张志檩 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管理部副主任

  低成本信息化是用户和供应商的共同原则和追求,在此原则基础上实现用户和供应商的双赢。

  投招标工作是一件很常见的事,又是一件很严肃的事。做好投招标工作不太容易。因此,产生了一门学问:投招标管理,国家为规范此工作也颁布了一部法律即《投招标法》。

  “双赢”一词也是很时髦的,最初源自国外,接着就传到了国内,而且被大家作为处理各种关系的一个总原则。当然,投招标双方也是如此。

  这里的双方是广义的。一般而言,招标方往往是一家,有时也有多家。但是,投标方往往是多家。中标方又往往是一家,有时也有多家。我认为,双赢不只是成交的甲乙方两家,而是参与招投标的甲乙双方的所有单位。

  首先,对所有投标者,应给予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参与机会。尽量做到货比多家,当然也不是多多益善,还是要有一个科学的入围选择原则和入围管理办法。

  其次,对投标方,真正能得到一个性价比高的满意的招标结果。而中标者,既对中标方负责,又不是很难做下来。

  如何做到双赢呢?大家都在实践并不断总结经验。我体会有几条。

  遵循游戏规则

 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的招投标法以及各行业、部门的有关法规和文件。用国家财政拨款的项目必须严格遵照招投标法执行。而公司、企业的招投标则应参照有关法规,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运作规则。因为这属于公司和企业的行为。但是,也必须遵守通行的规则。

  二是游戏规则要追求科学、先进、合理。这里包括符合社会发展进步的总趋势,即要与时俱进。还要符合通用的惯例或国际惯例。还要约定俗成,变成规章,不要因人而变,因时而变,因事而变,因项而变。

  比如入围条件,这是门槛,该进来的一定要进来,该拒绝的则拒绝。入围条件也不应一成不变,应该是滚动修改。

  作者:陈蓉

  再比如参评的专家,最好是从权威的专家数据库中产生,而且是随机产生,减少人为的倾向性或偏见。还有打分标准,最好也成规则固定下来,不要一次一议、一定。

  标准要因项目类型有别,有所侧重,不能一概而论或放之四海而皆准。

  其中报价,目前流行三种评判标准。一是取中间价,而是取中间平均价,三是取最低价。我主张取中间价。因为它是三种方式的最佳者。

  最低价有时不能保证项目圆满成功,既不是真正的双赢,也不能从操作上避免非正常竞争和压价。中间平均价实际上容易受非正常竞争和压提价的左右,也就是说它不是真正的中间价。

  再则,部门和单位领导的意见是重要的,最好在事前而不要在事中。最好是原则性的,而不是针对具体操作。专家组一般不宜在开标前征求发标单位领导的意见去评标。

  优化投入

  双方的心态也很重要。招标方一般是遵循性能价格比最高为原则。

  就性能而言,实际上既包括性能,也包括功能,而且主要的也是功能,起码是两者的有机结合。

  就价格而言,对于价格比较透明的产品或服务,取最低价是合理的,但要包括产品价、服务价以及其他应该考虑的相关费用。反之,建议取中间价。因为降低、优化和控制信息化建设的成本,即实现低成本信息化不只限于投入成本的绝对量,更着眼于投入与产出的相对比较。

  低成本既包括少花钱、多办事、办大事,也包括多花钱、办更大的事、办效益更好的事。因此,提倡低成本,并不是说信息化投入多了,要降低今后的投入,甚至于少投入,不投入。而是要优化投入,充分发挥投入的效益。

  低成本也不等于低水平、低标准,同样也是高水平、高标准。而且,更关注于整体优化,包括规划的科学性、实用性;实施的适时性,针对性,要做到少投入,多产出;适时投入,及时产出;产品选型的合理性,不要只盯着国外名牌和大企业。

  还有成本构成的全面性,不只是建设成本,而是总拥有成本。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,硬件和软件,数据库和信息,建设和运行维护、升级及更新,以及人工成本、财务成本、机会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等等。

  投标方为用户着想

  投标方首要的指导思想就是为用户着想。树立用户第一和用户是上帝的观念。落实到投标的行动上,就是提交一个可行的而且是经过反复推敲而得出的最优方案。

  这里当然包括方案的整体性、设备及软件选择的合理性、价格的真实性和可信性、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周到性等等。还有,投标方和供应商要指导客户而不要误导客户。

  低成本信息化是用户和供应商的共同原则和追求,在此原则基础上,实现用户和供应商的双赢。如前所述,一些知名的信息技术公司也都赞同这一原则,而且付诸了行动,推出了低成本计算的概念和低成本信息化解决方案。实际上,从低成本信息化的角度,又给信息技术产业找到了新的商机和方向,不但不会影响反而扩大供应商的销售额。投标方和供应商既要帮助客户花钱,又要帮助客户省钱。

  但是,也有的公司不然,他们只是从商业利益出发,不是指导、引导,在某种程度上是将企业或客户误导到信息技术的“黑洞”,加大了信息化建设的风险和成本。

  例如,他们不是宣传和倡导一些先进的概念,而是夸大其辞地炒作一些不成熟的概念;将信息技术应用规划不切实际地做大;将产品选型只限于本公司的产品。因此,导致方案大、配置高、价格贵、性价比低,系统升级扩充回旋余地小等缺欠。

  当然,投招标工作涉及方方面面,有很多经验可以总结,也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和探讨。

  双赢,要步步为营

  徐嵩泉 AMT企业资源管理研究中心咨询顾问

  作为企业的招投标负责人,首先应认识到软件采购和硬件采购的区别,其次应当安排透明、公正的招标程序,最后全面考察软件厂商的综合实力。

  本案例中的老朱遇到的问题,是每一个信息主管都会面临的问题,也是每一个主持招标工作的主管所关心的问题。国家出台招标法的目的是规范企业的招投标过程,杜绝买卖双方不正当的竞争行为,使招标人(甲方)和投标人(乙方)达到合作双赢。然而招标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,仍然会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,老朱遇到的问题就十分典型。

  在上述案例中,老朱首先没有弄清“硬件”和“软件”采购的不同性质,采取了相同的招标方式来对待不同的产品,这样就难免陷于被动;其次,在招标过程中,决策受到上级领导的干预,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,使得招标流于形式,没能真正发挥作用;最后,对于“软件”的招标,老朱采取的评标方式过于简单,使得软件项目实施的后续工作举步维艰。

  软硬采购各不同

  首先,信息化采购的招标工作有信息化产业的特性,尤其是“硬件”与“软件”的采购。企业对于信息化的认识可能是从高级的服务器、快速的网络设施等硬件设备开始的,但是往往忽视了在这些硬件平台上运行的软件,然而这些软件才是真正提高企业日常工作效率的工具。

  软件与硬件的最大差别就在于软件是无形的,需要通过人的工作才能体现出它的真正价值。同时软件的实施必然会牵涉到企业全面的管理体系,包括组织结构上的变革、业务流程的优化等,更难以把握和运用。企业的信息化投资决策人员应当放弃传统上“重硬轻软”的观念,对于软件的采购给予全面的重视。而本案中的老朱显然没有对此给予充分的关注。

  透明化操作

  其次,招标的程序应当透明,专家的评审应当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进行综合考虑。招标的目的就在于“优胜劣汰”,也是正常的商业环境中一般应遵循的法则。

  然而在信息化招标采购活动中却流传着一句相反的说法——优者不胜,劣者不汰。业内人士感叹:“从媒体上看到的招标会,除非它本身极其公正,而实力又明显高于竞争对手,否则中标的可能性极小,因为前期的商务关系更重要。”

  由此可见在信息化市场中,厂商对于招投标公正性的怀疑。这就导致了信息化市场的重心开始偏离技术、产品、服务,转而重视关系建设和桌下交易。本案中就出现了各路神仙对老朱趋之若鹜的情况,老朱不得已只能求助于专家组,然而专家们却一致偏向领导指定的厂商,让硬件的招投标完全流于形式了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:“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、公正地履行职务,遵守职业道德,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。”但是本案中,我们遗憾地看到专家们并没有履行他们的职责。

  平衡成本和质量

  最后,在信息化招标时,尤其是软件的招标过程中,企业应当充分考虑成本和质量的平衡。信息化成功就等于成本便宜吗?事实显然并非如此。

  本案中,正是由于老朱仅仅考虑了成本的因素,而对产品性能、品牌知名度、售后服务水平等因素没有给予充分的考虑,才导致售后工作的开展没有头绪。

  事实上,一味追求低成本,对于招标方来说也是很难实现利益最大化的。如果投标方摸准了招标方贪便宜的心理,就会以低价参与竞标,当合同签订以后,主动权就转移到中标者手里了。中标者往往会采取低成本的做法,甚至玩一招“金蝉脱壳”,售后服务当然就难以得到保障了。

  那么究竟如何做好信息化招投标的工作呢?

  笔者认为,作为企业的招投标负责人,首先应当认识到软件采购和硬件采购的区别,正确重视软件实施所带给企业的全方位变革;

  其次应当安排透明、公正的招标程序,避免出现长官意志一边倒的局面,必要时可以考虑选择专业第三方做招投标代理或咨询,根据企业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的要求和不同阶段、不同应用系统的项目内容,编制标书,面向国内外IT企业进行广泛招标,这是招投标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;

  最后企业应当充分考虑软件采购的复杂性,全面考察软件厂商的综合实力,同时对软件项目采取严格的实施监理和验收评估策略,防止“烂尾”工程的出现。事实上,企业归根结底需要看好自己的钱包,把控好付款环节,才能掌握谈判的主动权。

  做好自己的功课

  张振坤 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管理中心主任

  结合自己平时的工作实践,我深刻感受到,在IT采购活动中,要想做到双赢,甲乙双方都必须做好自己的功课。

  IT设备尤其是高端产品,技术更新频率之快,价格波动之大,足以令人无所适从。尤其是软件,一套ERP的价格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、几百万元,基本上没有什么准谱。在这种情况下,IT采购就更加迷茫,基本上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情况。

  IT采购部门,看起来掌握着很大的权力,实际上所承担的压力和风险也是可想而知的。一方面要做到所采购回来的产品能符合自己的最终需求,同时也要在价格、商务等方面经得起检验,在很多情况下都会成为矛盾的集中点。

  对于投标方而言,如果在开标以前没有能掌握足够的招标方的信息,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,要想中标几乎是天方夜谭。

  尤其是软件产品,它不同于硬件,基本上不能做到开箱即用。软件产品其实很大程度上是服务占主导地位。软件项目实施的顺利与否,取决于甲乙双方配合的默契程度。

  投标方如果不能对甲方的需求完全掌握,闭着眼睛投标,所做的方案肯定是牛头不对马嘴。如果能依靠所谓的低价中标,最终是双方都吃亏。供应商在不能完成项目目标的情况下,会用各种方式要求追加投资,否则就以停止服务作为要挟。而招标方这个时候只能是哑巴吃黄连了。

  针对本案例,结合自己平时的工作实践,我认为在IT采购活动中,要想做到双赢,甲乙双方都必须做好自己的功课。

  招标方把功课做足

  在决定采购以前,甲方自己先把功课做足,要花大量的时间对自己的真正需求弄清楚,如不具备这样的能力,可以借助专家的力量来进行。

  在弄清楚自己的需求之后,列出尽可能详细的采购目标,甚至到品牌、型号等。如果是软件项目,要能说出必须解决的问题、达到的目标以及拟采取的技术手段和措施等。

  做好这些准备工作之后,就要有意识的和各种供应商取得联系。这一阶段应该称之为对市场调研。要充分了解供应商的资质、实力、以及业绩等,最好从第三方得到情报,到他们曾经服务过的客户那里了解情况。一般来说,用户对用户都是很坦诚的。只有事先了解了足够的信息,在做出最终的采购结论后才不至于失望。

  如果走公开招标程序,就要把所有的招标需求都以文字的方式表达清楚,在招标的时候,最好是甲方回避。如果做不到回避,那么在介绍情况的时候,只介绍本单位的情况和需求,不谈产品和供应商情况,更不要用倾向性的语气来对供应商和产品品牌进行说明。

  投标方方案要有针对性

  对供应商来说,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等待评标结果。其实,只要自己的功课做得好,所提供的方案针对性强,报价合理,诚信公平,在正常情况下,对最终的招标结果还是应该有信心的。

  供应商的投标方案是评标专家惟一可以看到的东西。一般来说,专家不是客户,他既不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,也不可能对某一家公司或产品非常熟悉。评标依据往往是听取甲方介绍和审阅方案书。

  如果是千篇一律的只是对自己的公司和产品进行介绍,对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没有做相应的响应,对甲方的需求叙述错误,甚至出现甲方的名字都没写正确、张冠李戴的情况,则往往会令人大倒胃口。这只能说明供应商对本次投标不重视,其结果当然是可想而知。我本人就参加过多项评标活动,这种情况并不少见。

  供应商一旦得到招标信息,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,走访甲方,尽最大的可能了解甲方的真实需求,然后组织力量提出方案,在必要的情况下,甚至还可以对甲方的招标方案提出合理的建议。这样的方案才能够打动评委和甲方。

  前期调研最忌讳只进行商务联系,而没有实质性的建议和相应。如果对招标需求真正做到了然于胸,对甲方的情况和针对性地方案设计,那么中标的可能性是绝对可以预期的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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